危房鑒定的概念:
危險房屋(簡稱危房)是指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,結構喪失穩定和承載能力,隨時有倒塌可能, 不能確保住用安全的房屋。
危房分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:
(a)整幢危房是指隨時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;
(b)局部危房是指隨時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。
2.危房以幢為鑒定單位,以建筑面積平方米為計量單位。
(a)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積平方米計數;
(b)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積平方米計數。
3.危房鑒定應以地基基礎、結構構件的危險鑒定為基礎,結合歷史狀態和發展趨勢,全面分析,綜合判斷。
我公司是經建筑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成立,具有合法檢測鑒定資質證書的第三方工程檢測公司。公司檢測技術力量雄厚,公司部門設置合理;擁有先進的檢測儀器設計和經驗豐富檢測鑒定技術人才,公司專業從事建筑工程檢測、鋼結構工程檢測、鋼結構焊縫探傷檢測、危房評估鑒定、房屋結構安全鑒定、房屋質量檢測、建筑可靠性鑒定、建筑抗震鑒定、建筑幕墻檢測、橋梁工程檢測、市政道路工程檢測。和加固方案設計與施工等專項業務。

我公司是依托國內大型檢測公司成立的建筑工程檢測鑒定單位,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資質認定的單位,為福建省建設工程檢測一級檢測鑒定機構,具有鋼結構專項檢測資質、主體結構專項檢測資質和見證取樣檢測資質等專項檢測能力,擁有《工程檢測資質證書》和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》,能對外出具公正、法律效力、權威的檢測鑒定報告。

危房鑒定的檢測鑒定依據
1.《危險房屋鑒定標準》(JGJ 125-2016)
2.《砌體結構設計規范》(GB 50003-2011)
3.《木結構設計規范》(GB 50005-2017)
4.《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》(GB 50010-2010)2015年版
5.《建筑抗震設計規范》(GB 50011-2010)(2016年版)
6.《建筑變形量測規范》(JGJ 8-2016)
7.《民用建筑設計通則》(GB 50352-2005)
鑒定程序及評級標準
⒈鑒定程序
本次危房鑒定程序如下:
⑴建筑物現狀調查、勘測,包括結構平、立面布置、相關構造以及使用功能等。
⑵地基危險性鑒定。
⑶基礎及上部結構危險性鑒定:
①基礎檢測
②結構側向位移量測;
③裂縫及變形檢測。
⑷對調查、查勘、檢測的數據資料進行全面分析,綜合評定,確定其危險性等級。
⒉評級標準
根據國家標準《危險房屋鑒定標準》(JGJ 125-2016)規定,房屋基礎及樓層危險性鑒定,應按下列等級劃分:
Au級:無危險點;
Bu級:有危險點;
Cu級:局部危險;
Du級:整體危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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