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房鑒定的概念:
危險房屋(簡稱危房)是指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,結構喪失穩(wěn)定和承載能力,隨時有倒塌可能, 不能確保住用安全的房屋。
危房分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:
(a)整幢危房是指隨時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房屋;
(b)局部危房是指隨時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。
2.危房以幢為單位,以建筑面積平方米為計量單位。
(a)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積平方米計數;
(b)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積平方米計數。
3.危房鑒定應以地基基礎、結構構件的危險為基礎,結合歷史狀態(tài)和發(fā)展趨勢,全面分析,綜合判斷。
我公司是經建筑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成立,具有合法檢測資質證書的第三方工程檢測公司。公司檢測技術力量雄厚,公司部門設置合理;擁有的檢測儀器設計和經驗豐富檢測技術人才,公司從事建筑工程檢測、鋼結構工程檢測、鋼結構焊縫探傷檢測、危房評估、房屋結構安全、房屋質量檢測、建筑可靠性、建筑抗震、建筑幕墻檢測、橋梁工程檢測、市政道路工程檢測。和加固方案設計與施工等專項業(yè)務。

危房鑒定的收集信息資料
現場檢測工作內容:
工程概況的調查與現場踏勘,內容包括:結構形式、基礎形式、墻體材料與砌筑方法、樓屋蓋形式,工程地質勘察單位、設計單位、施工單位、監(jiān)理單位等。 現場調查內容包括:建筑物的工程名稱、委托單位名稱、坐落地址、開竣工及投入使用日期、房屋用途、使用現狀、結構受荷、周圍環(huán)境等。 檢測與必須明確房屋的原因。
委托單位應向受委托單位提供以下文件:檢測委托書,地質勘察報告,結構設計圖紙或竣工圖,結構維修、加固、改造記錄、原材料檢驗結構、施工資料,并保證以上文件的有效性與真實性。
委托方應積極配合檢測單位工作,提供準確可靠的資料與現場必要的方便和條件,以便真實反映建筑物既有狀況。
完成檢測與后,檢測單位出具檢測與報告。檢測報告要求有由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資質章。報告內容應明確檢測方法與受檢部位及檢測數據,結果必須明確、具體,并應根據不同的結構狀況提出不同的要求,如觀察使用、整改后使用、定期檢查、繼續(xù)觀測等。對于要部分拆除或全部拆除的應有具體建議。

危房鑒定的等級介紹
4.房屋危險性等級劃分:
A級: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,未腐朽危險點,房屋結構安全。
B級:結構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,個別結構構件處于危險狀態(tài),但不影響主體結構,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。
C級: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,局部出現險情,構成局部危房。
D級: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,房屋整體出現險情,構成整幢危房。
我公司是具有立的、公正的行業(yè)質檢單位,在質檢業(yè)務上經省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認證、由省授權的立法人單位。承擔國家和省技術監(jiān)督局及有關部門指令性的建筑材料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;依據國家有關政策、法規(guī)和各種標準,承擔建筑材料質量及仲裁檢驗、地基基礎工程檢測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、建筑安全、建筑可靠性、鋼結構工程檢測、危房鑒定、建筑幕墻檢測、建筑節(jié)能檢測及市政工程見證取樣檢測工作。向各級和有關部門提供公正的,科學的檢驗數據和質量信息,出具的檢測報告。

危房鑒定的檢測依據
1.《危險房屋標準》(JGJ 125-2016)
2.《砌體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(GB 50003-2011)
3.《木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(GB 50005-2017)
4.《混凝土結構設計規(guī)范》(GB 50010-2010)2015年版
5.《建筑抗震設計規(guī)范》(GB 50011-2010)(2016年版)
6.《建筑變形量測規(guī)范》(JGJ 8-2016)
7.《民用建筑設計通則》(GB 50352-2005)
程序及評級標準
⒈程序
本次危房鑒定程序如下:
⑴建筑物現狀調查、勘測,包括結構平、立面布置、相關構造以及使用功能等。
⑵地基危險性。
⑶基礎及上部結構危險性:
①基礎檢測
②結構側向位移量測;
③裂縫及變形檢測。
⑷對調查、查勘、檢測的數據資料進行全面分析,綜合評定,確定其危險性等級。
⒉評級標準
根據國家標準《危險房屋標準》(JGJ 125-2016)規(guī)定,房屋基礎及樓層危險性,應按下列等級劃分:
Au級:無危險點;
Bu級:有危險點;
Cu級:局部危險;
Du級:整體危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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